年前,有多名購買M品牌的新勢力車主發(fā)聲表示,“我的車被動了?”
車主們說不準自己的疑惑,但車輛似乎發(fā)生了微妙變化,他們猜測是官方后臺在深夜操作數據。直到他們看到M品牌相關法律信息更改了條款,準確說,那是一則無需通過本人同意就可更改車主后臺信息的免責聲明。
車主們的憤怒,除了針對M偏僻非法修改相關規(guī)定,還有一部分來自不可控帶來的無力感,更重要的是他們開始擔心數據安全。
從年前的懷疑被“鎖電”,到過年期間的“被解鎖”,這過程中OTA被“黑”了。
M品牌的情況是最新的一例,但很難是最后一例。
由于操作過于便利,OTA正在被濫用。這涉及到數據安全與用戶隱私等問題。即便去年8月,工信部發(fā)布《關于加強智能網聯(lián)汽車生產企業(yè)及產品準入管理的意見》,要求強化數據安全,并特別規(guī)范了OTA功能。
OTA已經改變了汽車價值形態(tài),正迫切地倒逼監(jiān)管。
有誰真正關心OTA?
非從業(yè)人員、非興趣愛好者,關心OTA的原因大概率因為是OTA車主。
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披露數據顯示,2021年各車企報告OTA升級351次,增幅達55%,涉及車輛超3400萬輛,勁增307%。
有媒體統(tǒng)計了2021年OTA升級次數最多的車企前五名,分別是特斯拉9次、理想7次、蔚來6次、小鵬6次、極狐6次。在OTA升級中,語音與駕駛功能是各車企2021年的升級重點。
不長時間以前,車主們在乎自己的車能不能OTA,視之為“很科技”的能力。但是后來,事情發(fā)生了變化,他們中的一部分深陷OTA糾紛。
如同智能汽車方面,特斯拉通常都是最早的經驗貢獻者一樣,關于OTA糾紛也不例外。
2021年5月挪威法院判決顯示,特斯拉須向30位車主支付每人136000克朗(合人民幣約9.48萬元)的賠償款。
這一結果是對2019年特斯拉對部分車齡較長車型——Model X、Model S等所做“保護性升級”的回應。具體做法是,通過減少可用電量、降低充電速度和增加儀表盤的剩余電量。簡單而言,即“鎖電”。
這就不得不提及今年一月前后,威馬汽車集中發(fā)生的“EX5鎖電事件”,兩者操作原理一致。就連春節(jié)前170余名威馬車主選擇聯(lián)合訴訟,估計很可能是在效仿那維權成功的30名挪威特斯拉車主。
車企們的所謂“鎖電”操作,是對熱管理的控制。通過改寫B(tài)MS(電池管理系統(tǒng))相關參數,限制動力電池的充電量上限、輸出功率等關鍵指標。
不僅是上述提到的特斯拉Model S、Model X和威馬汽車EX5,據公開資料,廣汽豐田iA5、上汽榮威ERX5、北汽新能源EX360和EU5等車型也均被曝出“鎖電”。
車企們關于此操作的共同特點是,在未征得車主同意的前提下,私自或強制升級修改BMS,其后果也皆是引發(fā)眾怒。
由于以上BMS改寫是各車企借由OTA升級的方式達成,且直接后果是,致使所涉及汽車的續(xù)航能力明顯縮水,進而造成車主們“個人資產的縮水”。故在此類車主印象中,OTA似乎成了車企利用車主們信息不對稱逃避問題的智能遮羞布。
值得一提的是,理想汽車被指曾利用OTA實施“霸王條款”。
去年7月,理想汽車APP向用戶彈出提示稱,為形成“用戶畫像”,可能會收集包括用戶瀏覽信息在內的數據。有意思的是,雖然設有“同意”、“不同意”兩個選項,但用戶若選擇“不同意”,則會直接退出APP,此外用戶無法使用遠程控制、車鑰匙等功能。
不少用戶對此表示不滿,但兩個月后,該“霸王條款”開始延申。
部分用戶收到智能軟件系統(tǒng)協(xié)議的更新推送,表示將明確收集用戶的app賬號信息、導航數據、娛樂系統(tǒng)數據和輸入法內容結果等深度用戶信息。同樣是不同意就不能繼續(xù)使用車輛。
于是在部分理想車主眼里,OTA又成了車企們侵權用戶隱私權益的幫兇。
好多人并不真正了解OTA,經驗卻給他們留下了OTA為掩蓋產品缺陷提供便利的印象。
汽車技術專家萬春雷告訴鳳凰網汽車,OTA的本質是借助終端設備與互聯(lián)網模式的在線下載技術,進行程序改寫,(這個程序可以是軟件程序,也可能是控制硬件的程序)。
由于OTA可實現(xiàn)遠程升級,就是那種一夜之間“讓車成長”的技能,因而智能汽車被稱之“常用常新”、“可生長”的汽車。
此外,它可持續(xù)為車輛改善終端功能和服務,還可以被用于快速修復漏洞,幫助實施汽車召回。
汽車變革智能化中,搭載OTA功能已成為不可逆的必備能力。
有專業(yè)部門預測,2025年我國智能網聯(lián)汽車市場滲透率將超過75%,高于全球市場水平。
中信證券的數據顯示,汽車OTA的滲透率已經由2019年的4%提升至2021年11月的42%。
汽車OTA進程至今,已呈現(xiàn)出技術特性外的復雜外延。行業(yè)內已經有一些辯論,如用戶已購買汽車產品上的軟硬件數據屬于誰?
“從物權處分權來講,用戶簽署合同購買了汽車產品,根據相應法律規(guī)定,汽車包括硬件、軟件在內都應屬用戶私人財產,即屬于車主?!?/p>
萬春雷告訴鳳凰網汽車,當OEM工廠以“改善性能或者輸送功能、提升性能表現(xiàn)”等各種說法向用戶執(zhí)行、推薦OTA工作,事實上,需要嚴謹地去看待這個過程。
“如果OTA內容是免費的,或者是不修改、不破壞車輛購買之初狀態(tài),只對車輛狀態(tài)增加優(yōu)化或提升,基本上是可以接受的。反之,如OTA的內容是修改產品出售前就存在的Bug(問題/風險),那所謂的“福利輸送”性質則完全不同。”
此外,萬春雷提出疑問,由于汽車產品在上市前,都需經過國家相關權威部門審批,待產品狀態(tài)得以確認后才可進行售賣。那么廠商是否有權利對國家審批過的已銷售產品狀態(tài)進行修改?或者進一步講,這種修改內容的行為算不算改裝?會不會造成對用戶私有財產變更?同時,這種改變是否得到了國家權威部門的驗證與認可?另外,用戶車輛狀況改變后會不會存在其他不可控風險?
萬春雷表示,應定義為缺陷的或需召回的,都應按照國家相應產品召回規(guī)定,履行報備、審批程序且要被全程監(jiān)督。如果車企略去上述程序,可隨意按照自己的想法修改、更新用戶車輛軟件內容,這里就涉及到相關法律問題。
不過,在法律層面OTA并非裸奔。
2020年11月,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對車企OTA備案做出規(guī)范要求:無論是否涉及消除產品缺陷,生產企業(yè)對已售車輛進行OTA時都需向市場監(jiān)管總局質量發(fā)展局備案。
轉年6月,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再次發(fā)文《關于汽車遠程升級(OTA)技術召回備案的補充知》,針對車企OTA備案做進一步規(guī)范,并一定程度上對OTA服務流程做進一步管理限制。
“文前提到的,威馬、理想等車企在推送OTA過程中強制或變相強制限制用戶自主選擇權益的某些行為從法律層面審視,是都要打上非法標簽的,不僅程序非法,還涉及到用戶更廣泛的其他權益保護問題”,萬春雷表示,上述問題的解決要回歸到相應的行業(yè)監(jiān)管上來,新能源汽車的發(fā)展無疑為監(jiān)管帶來挑戰(zhàn),這要求監(jiān)管部門的工作能匹配到位,否則行業(yè)會出大問題。
有言論將智能汽車稱之“堪比計算機誕生般的史詩級創(chuàng)新”。
隨著自動駕駛深入發(fā)展,以特斯拉為代表的汽車企業(yè)現(xiàn)金流方式正在發(fā)生著極端而深刻的變革。
有行業(yè)分析稱,雖然眼下新版本OTA普遍免費更新,但付費已是不爭的趨勢,未來通過OTA升級為車主提供軟件服務將成為車企創(chuàng)收的新財富密碼。
談及部分車企進行過的“性質說不清的OTA”,萬春雷表示,部分車企是為彌補產品不合理狀態(tài)或消除危險狀態(tài),其目的說到底還是為減輕自身質量和技術責任。
監(jiān)管若松泛便只能依靠汽車企業(yè)道德對標。
“OTA背后全部都是以直接或間接實現(xiàn)OEM自身利益為主的技術作為,車物互聯(lián)智能也一樣,無一例外,每一次看似光鮮關愛的背后一定有其所圖之點”,萬春雷告訴鳳凰網汽車,強化OTA監(jiān)管,強化用戶物權私權的保護監(jiān)督,是智能汽車發(fā)展基于法律屬性、法律關系等用戶核心基礎利益保護的重要的客觀要求。
關鍵詞: 智能汽車 數據安全 市場監(jiān)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