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銀保監(jiān)會商業(yè)銀行股權確權時間表的要求,對于非上市銀行的股權確權工作將在2021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伴隨期限的臨近,非上市銀行股權托管工作都否如期完成,造成其延遲的因素有哪些?確權完成對中小銀行又有哪些好處?
距離銀行股權確權最后期限還有不到140天,中小銀行核查登記動作頻頻。統計顯示,近期已有包括濰坊銀行、邢臺銀行、廣西恭城農商行、江西奉新農商行、平南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藤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在內的多家中小銀行發(fā)布股權確權或補充確權公告,披露了股權確權進展情況。
多家銀行密集開展股權確認
為規(guī)范銀行股權管理,2019年7月銀保監(jiān)會出臺了《商業(yè)銀行股權托管辦法》,明確銀行應在股權托管的同時做好股權確權工作。按照《辦法》擬定的過渡時間表,在2020年6月底前銀行應完成股權托管,并完成不低于80%的股權確權。除特殊原因外,在2021年12月底前要完成全部股權的確權。
據了解,今年7月份,四川、廣東、湖南、貴州、江蘇、青海、江西、上海、深圳等地已經披露了非上市銀行股權托管的完成情況。根據監(jiān)管要求,大部分省市的非上市銀行股權托管工作都已如期完成,只有少數省份的銀行因特殊原因在獲得監(jiān)管部門許可后暫緩托管工作。
隨著銀行股權確權最后期限的臨近,近期不少銀行也密集展開了股權確認登記或補充登記。據不完全統計,月以來,已有濰坊銀行、邢臺銀行、藤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廣西馬山農商行、廣西百色右江農村合作銀行、平南縣農村信用合作社、廣西岑溪農商行、廣西平樂農村合作銀行、廣西恭城農商行先后發(fā)布了股權確權相關公告。
以最新披露公告的廣西恭城農商行為例,8月13日,該行發(fā)布公告表示,已于2020年6月進行了一批股東股權確權,大部分股東已在該時間段內完成了股權確權,但仍有部分股東因各種原因未能進行確權,該行表示,擬在2020年股權確權工作基礎上,對未確權股權進行線上補充確權。
再往前追溯,濰坊銀行、泉州銀行等不少銀行也披露了股權確權進展情況。7月29日,濰坊銀行發(fā)布《關于開展自然人股東股權確認的公告》稱,該行股權已于2018年11月在齊魯股權交易中心完成托管,并已完成法人股東確權工作。于2021年8月9日至13日開展自然人股東確認工作。
泉州銀行披露股權確權登記情況則更早,月24日泉州銀行發(fā)布公告,該行已完成登記托管,截至公告刊登之日,該行已有445名股東已完成股權確權和登記托管手續(xù),尚有438名股東未完成,泉州銀行擬于2021年三季度開展股權現場集中確權工作,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對此,某業(yè)內人士稱,商業(yè)銀行進行股權托管總體上提高了股權管理水平,降低了股權管理成本;對于一些不規(guī)范之處,尤其是“形式托管”的現象能夠發(fā)揮托管作用;針對銀行股東的確權,則是對銀行中股東代持等一些問題進行規(guī)范;在股權進行穿透之后,有利于對關聯交易、利益輸送等違規(guī)行為進行查處。
多方面強化股東穿透管理
股權確權一般指公司依據法律、法規(guī)或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核查股東資格等基本信息、確認其股東所持股權之權屬的完整的動態(tài)過程,是公司股權規(guī)范化管理的基礎與重要環(huán)節(jié),旨在厘清公司股權法律關系,避免出現重大股權權屬爭議。
資深銀行業(yè)分析人士王劍輝表示,銀行股權確權跟其他的資產確權含義基本一致,主要是確定股權所有人的信息,包括合法持有關系等,是一個財產確認所有權的過程。一般的股權確權相對容易,只要權屬沒有任何法律糾紛、所有人符合相關監(jiān)管規(guī)定,不管是自然人股東還是機構股東,基本確權都沒有什么難度。不過,如果股東涉及到股權糾紛或有較為復雜的法律關系,在股權關系沒有解決或厘清之前,確權就難以完成。
具體什么情況會造成股權確權延遲?王劍輝分析稱,一些地方性銀行起初股東信息管理就相對薄弱,可能存在股東聯系不上或股東變更未及時掌握等情況,會對股權確權工作造成一定的困難。而從股東角度來說,一些股東正陷入法律糾紛,股權歸屬尚不確定或者未能認識到確權的重要性,也不會主動聯系銀行要求確權;還有些股東正在解決合規(guī)問題,希望解決完成后再進行確權,這樣就造成了股權確權延遲。
據了解,在近三年的監(jiān)管大檢查中,監(jiān)管部門亦發(fā)現公司治理的問題集中于股東通過隱藏實控人、隱瞞關聯關系、股權代持、表決權委托、一致行動約定等隱性行為規(guī)避監(jiān)管。而以此開展的關聯交易或通過空殼公司虛構業(yè)務能夠隱蔽地向股東輸送利益。
“對股東股權確權,并將相關信息予以登記,根本目的在于清理代持。”一家城商行高層表示,銀行股權代持屬于違規(guī)行為,也是監(jiān)管明令禁止的,由此引發(fā)的股權糾紛也將不受到法律保護。
為解決銀行股東股權管理不透明等問題,避免銀行股權結構混亂直接對銀行治理造成影響。除了要求股權托管及確權外,銀保監(jiān)會今年還出臺了《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銀行保險機構大股東行為監(jiān)管辦法(試行)》《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等一系列規(guī)定,規(guī)范銀行股權管理。
王劍輝認為,對于銀行來說,現階段股權確權,一方面要滿足一般財產確權要求,另一方面還要根據不久前公布的股東相關規(guī)范,甄別股東是否符合監(jiān)管部門要求。未來的股權治理,無論是從股東的身份,還是從股東持有渠道、運作的方式等方面都要合規(guī)。從監(jiān)管趨勢來看,對銀行業(yè)金融機構的股權監(jiān)管依舊是穿透管理,無論是股權確權還是股權托管都呈現出這一特征,通過股權確權、股權管理等方式讓股權治理無盲區(qū)、無死角。(李海顏)